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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管線破裂污染貴子坑溪 新北稽查重案組逮塑膠大廠 [打印本頁]

作者: wifero123    時間: 2021-1-14 09:24 PM     標題: 管線破裂污染貴子坑溪 新北稽查重案組逮塑膠大廠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2021年1月14日 週四 下午3:08 [GMT+8]·3 分鐘 (閱讀時間)





新北市環境稽查重案組13日於泰山塭仔圳進行例行性環境巡查,發現貴子坑溪竟呈現滾滾泥流,立即「泥」流而上,發現污染源位於泰山區一塑膠工廠,因管線破裂導致帶有泥沙之廢水滲出致污染多處地面,業者坦承疏失並會負起責任。環保局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最高可處300萬,並令該公司清除沿線污染物,還給市民乾淨空間。
環保局指出,重案組13日下午4時許在貴子坑溪(台麗橋)沿線發現有泥流污染河川情形,現場研判可能為上游工廠或工程未妥善處理廢水致污染河川,旋即沿線往上游查找。最終於泰山區南泰路4巷發現有可疑管線破裂,並於周遭牆面及地面發現多處遭泥水污染痕跡,經訪查附近廠家,最終確認管線所有權係屬南亞塑膠公司所有,隨即進場稽查。
環保局表示,稽查員進場稽查時,南亞公司坦承該管線為其抽取地下水後沉澱池之廢(泥)水管線,原均將該管線之廢水抽至下游關係企業公司(長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廢水廠處理,於上午10時管線破裂導致泥水大量外流,雖已派員隨即關閉閥門,沒想到仍然導致多處地面、河川有污染情形,對此表示相當抱歉,後續南亞公司也會負起相關責任,將沿線污染清理乾淨,還給民眾乾淨生活環境。


環保局說,查獲之廢水管線破裂導致泥水外流污染河川,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300萬元外,也要求南亞公司應盡速將該股廢水依規定合法處理,並清理遭污染之環境;另環保局追查時發現破裂之污水管線未登載於長庚公司廢水處理許可文件內,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併予告發長庚公司,並限期盡速辦理許可文件變更或封管事宜。
環保局表示,河川污染多屬間歇發生且稍縱即逝,為取得有利污染事證,除有賴稽查人員現場判斷及經驗累積,亦仰賴民眾掌握第一時間進線報案,並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才能有效找出污染源,避免污染情事持續發生。若有產生廢(污)水之虞,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環保局強調,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污)水污染河川水質,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1-1-15 11:01 AM

我個人的意見新北市環境稽查重案組有積極主動的作為,對環境保護很有幫助呀!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5-14 06:31 PM

既然找到原因了 就請趕快處理還給市民一個乾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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